遺產債務有哪些?如何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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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債務有哪些?如何清償?

所謂遺產債務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尚欠的稅款、債務。從實踐中發(fā)生的情況來看,遺產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1)被繼承人生前依照我國稅法規(guī)定應當繳納的稅費;(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債所欠下的債務;(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4)被繼承人因不當?shù)美袚颠€不當?shù)美膫鶆眨唬?)被繼承人因他人無管理而應承擔的費用;(6)其他個人債務。

應當首先用遺產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其次優(yōu)先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種債務。但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另外,如果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清償債務,也應為其保留適當遺產,然后再按《繼承法》第33條和《民事訴訟法》第180條的規(guī)定清償債務。

有時,各繼承人已將遺產分割完畢才發(fā)現(xiàn)還有未清償債務的,這是應按以下辦法清償:(1)如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2)當法定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3)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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