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孩子最是愚蠢的教育方式

  中國有一句古話:“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钡珜嶋H上有大量的研究證明,打孩子是愚蠢的,打孩子的后果是嚴重的。

  有些孩子天生玩劣不馴,父母就必須要教訓孩子。大人都是懂道理的,還會犯罪,更何況孩子呢?我覺得對待學齡前的孩子,偶爾體罰也是可以的,孩子上學以后則最好不要體罰。您的看法呢?

  有的專家也認為輕微地打一下是可以的,但是我認為這不是好的方法。我在我的網(wǎng)站上每月都有一個和網(wǎng)友聊天交流的時間,其中有許多父母問我關于教育孩子的問題。他們認為我是教育專家,一定是一位成功的父親,說我教育出的孩子準不成問題。

  然而,實踐證明,我的家庭教育并非一帆風順,尤其在孩子小的時候,我還沒有深入研究兒童教育,我不是一位好父親。其中,我犯過的最愚蠢的錯誤就是打孩子。

  盡管我時常自責,卻改不了打孩子的惡習。有一回,女兒和我鬧著玩,小胳膊一掄,一拳打在我的小腹上,疼得我夠戧。我火了,順手還她一巴掌,這一巴掌打在她的臉上,一下把她打倒在桌子底下。

  女兒照例大哭。她媽媽見狀與我大吵大鬧,然后母女倆抱頭痛哭。

  我清醒過來,恨自己脾氣不好,怎么能跟孩子斗氣呢?本來,已經(jīng)切好了西瓜,一家人高高興興地吃,多愉快!眼下卻變成哭聲一片。為了挽回損失,我走過去向女兒道歉:

  “冉冉,爸爸不該打你,對不起!”

  女兒哼一聲,賭氣地把頭扭向一邊,可沒多一會兒,便忍不住露出笑臉,嗔怪道:

  “還不快把西瓜拿來?”

  我一聽趕緊從命,又送西瓜又送小勺。說真心話,我真慶幸女兒性格開朗。她整日樂呵呵的,即使被我打哭了,一句好話便會破涕為笑,從不記仇。假若她是個小性兒,心里埋下怨恨的種子,那么,我的教育必定失敗得更慘。

  當然,錯誤的教育不會像一時的烏云那樣,被風兒一吹便煙消云散,蹤跡全無。相反,錯誤的教育必然釀造出惡果。

  女兒在做游戲當中,會把布娃娃狠狠地摔在地上,高聲訓斥著:

  “哼,誰叫你不聽話的?你以為我不敢打你嗎?我打爛你的屁股!”

  “全班小朋友就數(shù)你討厭,還自覺得不錯呢,到小黑屋待著去!”……

  我一邊聽著,一邊深感震驚:前一句不正是我訓斥她的話嗎?后面一句顯然是從幼兒園學來的。這一切表明,錯誤的教育已在她身上打下烙印,并可能轉化為支配她行動的某些因素。多可怕的隱患,而我和某些老師竟成了培植禍根的人!

  中國有一句古話:“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钡珜嶋H上有大量的研究證明,打孩子是愚蠢的,打孩子的后果是嚴重的。

  我們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有一半以上的父母都打過孩子。經(jīng)常挨打的孩子最常見的結果有兩種:一種是你打他,他在家中受了氣,他就打別人。你打出了一個小霸王。第二種結果是你打他,打出了一個膽小鬼。因為你的孩子太小了,你太大了,他發(fā)現(xiàn)你發(fā)火的樣子很可怕,結果孩子形成條件反射,大人的聲音一高就開始哆嗦。這樣的孩子一出去就什么都害怕,見到誰都怕。我知道許許多多打孩子的爸爸,大都是為了孩子好,但是后果往往并沒有幫助孩子,反而給孩子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給孩子一拳一腳,實際上孩子感到的最大傷害不是皮肉之苦,他感到人格上的侮辱,感到精神上的傷害,他會產生一種怨恨,所以說打罵對孩子的發(fā)展是非常不利的。做父母要記住這樣一句話:打孩子是愚蠢的,打孩子是沒有好結果的。我的教育建議是:

  一、尊重孩子的權利。父母要學會用文明的方法對待孩子,用愛呼喚愛,用真情呼喚真情。因為孩子作為獨立的個體,有被尊重的權利,拳腳相加是一種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要知道,父母可以批評懲罰孩子,并不意味著可以不尊重孩子。我們可以找到足夠的辦法讓孩子更好地懂得道理,改正錯誤。所以我們要放棄、要改變打孩子的陋習。打孩子既是違法的,也是不明智的,而且有可能使問題惡化。這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孩子是被打好的。因為當孩子被打得多了,他的思維就會僵化,學習也將只是應付,何況打孩子還可能把親子關系打糟,關系不好教育就糟了。所以一定要善待孩子,將心比心是做好教育的最簡易方法。

  二、打孩子之前先數(shù)數(shù)。多數(shù)父母打孩子往往是一時沖動。我建議,當你想打孩子的時候,當你發(fā)怒的時候,千萬要注意,給自己立一個規(guī)矩,打孩子之前先數(shù)數(shù),從1數(shù)到100。數(shù)數(shù)的過程就是一個讓人冷靜的過程,冷靜下來教育孩子才會理智。

  三、讓孩子自己找錯誤。有父母問,如果不打孩子,那么什么樣的方式才是合理的批評、懲罰孩子的方式呢?其實可以讓孩子自己找錯誤。父母要冷靜耐心地引導孩子,幫助孩子找到自己身上的錯誤,還可以和孩子共同作出如何改正或保證再不重犯的一些規(guī)定,讓孩子養(yǎng)成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習慣。

  美國的一個研究小組曾分析對全國807名6-9歲兒童的母親進行調查后得出的數(shù)據(jù),并比較在這段時間內受懲罰和未受懲罰的孩子反社會行為程度的差異。他們發(fā)現(xiàn),若不考慮其他因素,如家庭經(jīng)濟地位、父母給予孩子溫暖和支持的程度等,體罰越頻繁,最終孩子反社會行為的程度就越高。反社會行為包括:欺騙,撒謊,做了壞事不內疚,在學校不遵守紀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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