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當足用原則 指導家庭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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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家庭認為,居家過日子,應該什么都不缺,要用什么有什么才行,所以,東西越多越方便。這樣,在購置家庭物品的時候,便遵循閑置忙用、多多益善的原則。無論見到什么東西都想買,買則要多買一點,以備常用。例如,有的家庭總共只有三口人,住的房間也不算大,本來買一套家具就足夠用了,卻非要買回兩套家具,說是這樣用起來方便。自家從來不縫衣服,卻非要買回一臺縫紉機擺在家里,說是一旦需要的時候方便。本來一個月一袋精鹽就夠用了,卻非要買回五袋存放在家里,覺得品只有這樣才方便。于是,家里的東西越買越多,弄得到處都是多余的東西,就像是一個雜貨店。

  其實生活方便不方便是辨證的。在需要這件東西的時候,馬上就能拿出來,這自然算是一種方便,但是存放這些東西需要侵占人的活動空間,這無疑會給人的生活起居帶來不方便。再說,為保管這些東西,又需要人為之付出一定的精力和時間,這又相應地帶來一些不方便。東西多了,胡亂堆放,在需要的時候會因不知放在什么地方而亂翻一氣,甚至有人在要用的時候,根本就想不起來曾有這件東西,等到不想用的時候,它反倒自己跑出來了。這種用的時候四處亂找,也是一種不方便。這樣算來,多余的東西所帶來的方便,常常大于它們所能帶來的方便。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要想走出一東西越多越方便的誤區(qū),就應該分清哪些東西應該事先準備好,哪些東西可以現(xiàn)用現(xiàn)買。

  在這里,我們不妨把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分為經常使用的,不常使用的和偶爾使用的三類。很顯然,經常使用的物品如果能事先準備好,會給自己帶來方便;而那些偶爾才用得到的物品,大可不必事先準備,更不必準備得那么多。

  同時,我們還應該把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分為可以隨時買到的,容易買到的以及不容易買到的三類。很顯然,對于可以隨時可以買到的物品,我們大可不必事先準備;而對于那些很難買到卻又經常使用的物品,事先準備好了肯定會給自己帶來方便。例如,若在社會上找不到修理自行車的攤點,自己準備一些工具和配件自然會帶來方便。如果賣油、鹽、醬、醋的雜貨店就在門口,就不必買更多的東西存在家里。

  一個家庭所使用的物品,不能太少,太少了則不夠用;也不能太多,太多了則會成為負擔。應該在能夠滿足使用的前提下,適當?shù)乜刂茢?shù)量,努力地提高質量,這就是精當足用原則。精當足用原則有兩條主要要求:

  (1)數(shù)量恰當

  一般來說,一個家庭的規(guī)模在一定時期事相對穩(wěn)定的,活動項目、活動范圍以及可以存放物品的空間都是有限的,所以,物品的數(shù)量不但有一個下限,也應有一個上限。也就是物品過于缺少了不行,過于繁多了也同樣不好。這就是“過猶不及”的道理。物品的數(shù)量要掌握在“無過無不及”的恰當位置上。也就是既不感覺缺少,也沒有閑置。少了影響生活,多了造成浪費,增加負擔。

  (2)質量求精

  在經濟發(fā)展、市場繁榮的條件下,人們所關心的已不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好不好”的問題。也就是從數(shù)量需求完全轉移到質量需求上來。這里的質量也不再是單一的“結實耐用”,而是全方位的質量。只有質量提高了,使用時才能放心、稱心、舒心。“東西越多越方便”的觀念,常常使人盲目購買,使物品過剩,造成嚴重積壓,這當然不好,但也不是東西越少越方便。這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我們主張精當足用的原則,也就是在夠用的前提下,要盡量少而精,在某種意義上講,簡單本身也是一種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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