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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不可“口輕輕”

本文Tag標(biāo)簽:親子/溝通/說謊??
  “千萬不要欺騙孩子”,這是老生常談的說話。一方面是不希望孩子有樣學(xué)樣,變成一個“大話精”;另一方面,是孩子真要跟你計較起來,把你說過的“謊話”一一翻舊帳,其糾纏麻煩又不講理的程度,確像鬧翻了的情侶般,有理也說不清。
   
    牙尖嘴利的孩子,你為他說“狼來了”等勸勉世人不要說謊的故事,不久他就會一臉義正嚴(yán)詞指出你不是,反過來“教導(dǎo)”你:“大人不可講大話騙小孩子?!眴栴}是,孩子眼中欺騙的定義,極為廣泛,凡是之前所答應(yīng)過的事,假如在限期內(nèi)沒做到,一律被視為欺騙,當(dāng)中毫無辯解的余地,皆因一切“辯方供詞”,都被視為不可接受的推搪借口。無論是否有理,是否有苦衷,是否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一概不會予以接納??傊饝?yīng)過的事情,其它大大小小的事務(wù),通通要讓路,否則就是“欺騙”。
   
    例如,承諾了帶孩子去游樂場,卻突然又有要緊的公事,這當(dāng)是先以公事為先,但即使試著商量改期或延遲,他依然毫不客氣的把“騙子”的印鑒,重重蓋在你的額上,或是據(jù)理力爭,或是哭哭啼啼!
   
    有人將孩子喚作討債鬼,此言確實不虛,一旦有了承諾,許下了限期,不論因何故而不能履行,一定“連本帶利”,有你好受!
   
    說來,當(dāng)自己還是小孩的時候,也曾做過“討債鬼”。有一回,母親答應(yīng)相陪到荔園游樂場,而條件,就是要乖乖睡個午覺。對于孩子,倘是毫無困意而又被迫睡覺,是一大苦事。這甚至比罰站更難受。站著,還可以左右張望,胡思亂想,時間就打發(fā)過去。午睡,卻要硬生生閉上眼睛,強(qiáng)迫自己入眠。若然假裝成熟睡,就連搔癢的動作也不能太大,一片漆黑之中,時間流走得特別慢。這種“睡刑”,要不是有荔園的盼望作為精神支撐,是絕不會甘心承受的。
   
    好不容易挨了過來,真的是睡著了,到醒來之時才發(fā)覺,母親已經(jīng)“竹戰(zhàn)”去了,當(dāng)時的心情,也覺很是受騙!母親回來后,跺腳投訴,母親竟然不慌不忙,說:“這是給你一個教訓(xùn),讓你知道,‘希望愈大,失望愈大’的道理?!蹦赣H大人雖是能言善辯之人,她的“八字真言”,卻難以讓人心服。大概是,她心中本就不愿去游樂場,在受邀“竹戰(zhàn)”后,當(dāng)然會選擇較“重要”的后者!
   
    一樁芝麻小事,倒是緊記了30多年;“希望愈大,失望愈大”的真言,居然是一字不漏。學(xué)到的,并非是希望與失望的“相對論”,而是對待小孩子,決不能輕下承諾,更不可輕視承諾。當(dāng)我們是討債鬼的時候,我們是怎樣的想法,我們生下的討債鬼,亦是一模一樣。
   
    對付這種沖突,最理性的解決方法,是參考人們簽訂合同時的“先決條款”,在許下承諾時說明,須達(dá)成某些條件,或在某些情況沒有發(fā)生的大前提下,方可履行約定。條件可以是雙方的,例如家長已經(jīng)做妥了其它工作,又沒有突發(fā)的公務(wù)事故,至于小朋友,即要先完成功課之類。其中,更應(yīng)加入特殊的“免責(zé)條款”,以防“天有不測”之環(huán)境因素,例如須當(dāng)日天晴,方可出外,否則要另訂行程。有言在先,不必爭議,再不存在欺騙或抵賴的問題。
   
    也許,有人會認(rèn)為,這對小孩來說,未免有點兒苛刻,但退一步想,沒有開宗明義將條件清晰言明,一旦出了岔子,而未能履行諾言,豈非是打擊了為人父母的誠信形象?教育兒童,讓他們知道好事多磨的道理。一件普通的事情,盡受各種因素所影響。幸福,并不是理所當(dāng)然,做人應(yīng)有彈性,不能蠻干。事情,總有變量,應(yīng)在之前考慮清楚,好好策劃,別要在變量出現(xiàn)后,才知道原先計劃并不可行。
   
    這些,都是待人接物的重要課題,當(dāng)中更重要的,是要他們明白,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只有誠實和說謊兩者。同時也要學(xué)懂,“口輕輕”對人許下承諾之前,當(dāng)且要想清楚宏觀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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