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代孕生子后攜嬰兒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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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妻子不能生育,今年40歲的石獅男子王某瞞著妻子,找了一女子借腹生子。順利生下一個兒子后,他支付了4.5萬元給對方。哪想,那名女子竟攜子失蹤。

  昨日,王某向石獅靈秀派出所報警,這才發(fā)現(xiàn)借腹女的身份證是假的。難道是詐騙?警方和律師均表示,這是起有關孩子撫養(yǎng)權的民事糾紛,不構成詐騙。

  瞞妻借腹生子

  王某和老婆結(jié)婚多年,因為老婆不能生育,未能產(chǎn)子。正在王某苦悶時,好朋友幫他出主意,說是可花錢去找一個女子借腹生子。

  擔心老婆不同意,王某沒有和老婆商量,便在石獅當?shù)卣业揭幻?6歲的貴州女子李某,約定:雙方發(fā)生關系,由李某代孕,幫忙生下孩子交給王某,王某則支付對方4.5萬元。

  錢和孩子都沒了

  一個星期前,李某順利產(chǎn)下一名男嬰,王某爽快地將4.5萬元支付給了對方。因為還沒和老婆講明此事,加上兒子剛出生,需要母乳喂養(yǎng),王某仍將兒子暫交給李某撫養(yǎng),打算和妻子說好后再將兒子抱回。

  李某租住在靈秀鎮(zhèn),前晚,王某來到李某出租房時,發(fā)現(xiàn)出租房早已人去樓空,李某和兒子都不見了。

  王某立即向當?shù)嘏沙鏊鶊蟀?,試圖找回孩子。

  詐騙還是糾紛?

  民警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李某向王某提供的身份證是假的,李某的真實身份則無法核實。提供虛假身份證,拿了錢,又抱走兒子,李某的行為會不會涉嫌詐騙罪呢?警方認為,這是一起關于小孩撫養(yǎng)權的民事糾紛,建議王某到法院起訴。

  福建安凱律師事務所林文律師認為,如果李某主觀上有詐騙的故意,則可能構成詐騙罪;如果沒有,則不構成詐騙罪。

  福建石獅醒獅律師事務所王志勇律師認為,詐騙罪主要是指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李某雖然使用虛假身份證,但她實際上已按照雙方約定懷了王某的孩子并生了下來,其主觀上并不是為了騙錢,不構成刑事犯罪。

  兩位律師都認同派出所的看法,認為這是一起民事糾紛。不過如果李某的真實身份無法核實,即使起訴到法院,法院也無法立案處理,因為等于沒有明確的被告。

  兩位律師表示,借腹生子在我國是被明確禁止的,它從本質(zhì)上否定了夫妻雙方以感情為基礎派生的權利。王某和李某沒有結(jié)婚,沒有計生部門頒發(fā)的準生證,就產(chǎn)下一子,已違反了相關計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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