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要適當忽略孩子的個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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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是孩子的每一種不良行為或某一種不良行為的每一次出現(xiàn)都需要家長出面制止或糾正。有意識的、恰到好處的忽略,也是家長的一種積極反應,一種巧妙應對的策略。孩子的很多行為,比如哭鬧、哼哼唧唧、摔東西、擺弄玩具發(fā)出刺耳的聲音、賴地不起等,其目的有時只是為了引起家長的注意。一旦你對他的行為作出回應,無論是安撫還是訓斥,都成了對他的這些行為的強化,因為孩子確信這樣的行為能幫他達到目的。以后孩子會經(jīng)常使用這些手段獲取父母的關注。還有一些行為,比如,眨眼睛、皺鼻子等行為,一開始并不是希望父母關注,但父母往往不能容忍這樣的行為,總要設法制止,于是孩子發(fā)現(xiàn)做怪樣立刻能成為父母視線的焦點,因此不會輕易放棄這種“有效”的行為。還有些時候,孩子作出種種任性行為企圖要挾父母滿足他們的要求,一旦父母妥協(xié),孩子的不良行為就得到了強化。

  在這些情況下,如果父母判斷孩子有可能在無理取鬧,而且他的行為不會對他自己或別人造成傷害,可以置之不理。孩子發(fā)現(xiàn)自己的行為不奏效,就會無趣地自動收場。連續(xù)幾次碰壁以后,他就會放棄這樣的嘗試。

  兩歲半的可可有一段時間變得特別愛哭鬧,尤其是媽媽在家時特別容易哭,弄得當老師的媽媽在家不能好好備課。但可可和外公外婆單獨在家時就很安靜。媽媽意識到可可在用哭引起自己的關注,因為只要她一哭,媽媽就可能從書房里出來安慰她。于是媽媽重新安排了自己的工作時間,盡量在學校備課,回來以后多跟孩子玩一會兒,滿足孩子的心理需要。當然,對可可學會的用哭達到目的的新“本領”,媽媽也不心慈手軟,遇到不合理的要求,媽媽和外公外婆商量好了,一起各忙各的,不看她。幾次下來,可可的哭鬧明顯減少。

  5歲的晨晨用手指甲抓茶幾的玻璃臺面,發(fā)出尖銳的“吱吱”聲,奶奶在廚房說:“哎呀,吵死了。”晨晨咯咯笑,又抓一下。“小壞東西,我來了!”奶奶佯怒。晨晨大笑,越抓越起勁。奶奶不再做聲,過了一會兒,晨晨覺得沒勁,就不玩了。

  “忽略”行之有效的關鍵是徹底。這首先要求父母有足夠的忍耐力。克制自己在孩子發(fā)作的時候不發(fā)火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孩子的毅力有時也很驚人,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能夠持續(xù)折騰很久。如果父母不能堅持到底,自然功虧一簣。其次,一旦采取忽略,就堅決不要讓孩子發(fā)覺你在關注他。你可以離開或把臉轉(zhuǎn)開,不要與孩子進行目光接觸。如果需要觀察孩子的動靜,可用眼角的余光,如果面對孩子,面部表情保持中立,表現(xiàn)出對他的行為的無動于衷。孩子說話,不要答腔。第三,持之以恒和保持所有家長的一致性才能保證“忽略”的有效,不要今天嚴格,明天寬容;或是父母堅持原則,爺爺奶奶心軟說好話。這樣的話,孩子的不良行為是難以戒除的。第四,在公共場合不要因為覺得難堪,向孩子妥協(xié)。否則你帶孩子出去遇到的麻煩更多。

  3歲的朵朵要吃冰棍,因為天氣涼,媽媽不讓。朵朵立刻大哭,把媽媽拿來的別的食品打翻在地。媽媽轉(zhuǎn)過身去做家務,不理她。朵朵的哭聲越來越大,聲嘶力竭地叫嚷。媽媽咬緊牙關不讓自己去看她。為了轉(zhuǎn)移自己的注意力,她打開了電視機。朵朵的哭聲終于變小,可憐兮兮地喊媽媽。這時,媽媽走過去,幫孩子擦眼淚,問她:“你想吃果凍還是巧克力?”朵朵趕緊說:“巧克力。”幾次冷處理后,朵朵任性發(fā)作的次數(shù)也減少了。

  4歲的點點跟媽媽在超市買東西,他拿了一大塊巧克力握在手里,被媽媽抽出來放了回去。“家里還有,不買了,回家吃。”點點不答應,坐在購物車里大哭,惹得其他顧客都朝這邊看。媽媽雖然很窘,但還是盡量若無其事地一邊把小車推出食品區(qū),一邊引點點去看魚缸里的海魚。點點開始還犟,后來見媽媽壓根兒不答理他的要求,只好拉倒。媽媽順利地采購完畢。

  當孩子任性大發(fā)作時,有時會表現(xiàn)出極為強烈的情緒和生理反應,無法自行收場。孩子自己甚至會被自己的脾氣嚇著。這樣的情況下,家長可能需要采取更主動的措施,比如,使用隔離。這將在后面作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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