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觸診法是產(chǎn)前檢查最常用的方法,妊娠24周以后開始。通過四步觸診法可以判定胎兒的位置和大小、子宮大小是否與孕周相符,可以判定胎產(chǎn)式、胎先露、胎方位等,并估計羊水多少。
(l)孕婦體位:排尿后取仰臥位,頭稍墊高,露出腹部,雙腿略屈曲稍分開,使腹部放松。
(2)檢查者:站在孕婦右側(cè)進行檢查;做前3步手法時,面向孕婦;做第4步手法時,面向孕婦足端。
(3)手法
第一步:檢查者兩手置于宮底,測得宮底高度,估計胎兒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然后兩手指腹相對交替輕推,判斷在宮底部的胎兒部位。若為胎頭則硬而圓且有浮球感,若為胎臀則軟而寬且形狀略不規(guī)則。
第二步:檢查者兩手分別置于腹部左右側(cè),一手固定,另一手輕輕深按檢查,兩手交替從上到下進行。觸到平坦飽滿部分為胎背,并確定胎背向前、向側(cè)方或向后。觸到可變形的高低不平部分為胎兒肢體,有時感到胎兒肢體在活動。
第三步:檢查者右手拇指與其余4指分開,置于恥骨聯(lián)合上方握住胎先露部,進一步查清是胎頭或胎臀,然后左右推動判斷是否銜接。若胎先露仍可以左右移動,表示尚未銜接人盆。若已銜接,則胎先露不能被推動。
第四步:檢查者左右手分別置于胎先露的兩側(cè),沿骨盆人口向下深按,進一步核對胎先露的判斷是否正確,并確定胎先露的人盆程度。先露為胎頭時,一手能順利進入骨盆人口,另一手則被胎頭的隆起部阻擋,該隆起部稱胎頭隆突。枕先露時,胎頭隆突為額骨,與胎兒肢體同側(cè);面先露時,胎頭隆突為枕骨,與胎背同側(c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