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別人爭斗不休,到最后我們又得到了什么呢?即使讓別人知道我們不是好欺負的,可那又有什么用呢?沒錯,到最后別人是都不敢欺負我們了,與此同時,也沒有人敢理我們,這不是得不償失嗎?而且,得理不饒人也會顯得沒理了。
一次,張楓踩到了小喬的腳,連一句對不起都沒說就揚長而去了。小喬非常氣憤,于是就追了上去找他理論。她理直氣壯地說:“嗨,你有沒有教養(yǎng)啊,剛剛踩了我的腳,連個屁都不放一個。”
張楓一聽氣就不打一處來,心想:即使是我踩了你一下,你也應該好好說,怎么可以這么出言不遜呢?于是他也沒給小喬好聽的:“路是大家走的,我走我的路,你走你的路,誰讓你占著公共道路不讓步呢?”
小喬仗著自己有理,不依不饒,非要讓張楓把自己的鞋子給擦干凈。一個大男人怎么可能肯站在大街上給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擦鞋,于是張楓堅持不肯道歉。一個得理不饒人,一個死不認錯。誰也不肯退讓,結果他們從斗嘴到最后大打出手。
在這件事情上,小喬被張楓踩了腳卻沒有收到道歉,開始的時候她是有理的,但是她仗著自己有理,出言不遜,甚至提出了讓對方當街擦鞋的有些過分的要求,這就顯得有些不合情理了。結果張楓不肯讓步,二人的矛盾激化,本來只不過是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到最后變成了大打出手的惡性事件。
當我們得理的時候,更應該有容人的雅量。因為有理并不在于聲音的大小,也不在于言辭是否犀利,而是在于人心。這就是大家常說的“公道自在人心”,我們又何苦為了給自己討回公道而對別人夾槍帶棒的亂打一氣呢?
得饒人處且饒人,我們敬別人一尺,別人就會敬我們一丈,當我們在得理的時候放別人一馬,日后別人得理也會放我們一馬。只有得理讓三分的人才能擁有更多的朋友,才能和更多的人和睦相處。